一、看守所放人会提前通知家里吗
看守所放人是不会提前通知家里的。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因此从看守所出来需要提前和家人取得联系,来接自己。提前一天通知被看守人员,被看守人员才能告知家属。或者家属自己询问看守所。
法律依据: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
二、看守所释放人员流程
1.结算罪犯劳动报酬并领取《出监罪犯劳动报酬发放审核表》,交给罪犯本人签名确认,报监区长审核。
2.罪犯刑满之日24小时内办好释放手续,签发《释放证明书》释放证明书》 正本给被释放人员副本、《出监鉴定表》及判决书抄件移送安置地公安机关。
3.释放时,发给路费。
4.释放人员30日内到原籍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5.无能力生活者,由政府救济。
三、看守所释放的条件是什么
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