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是: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主张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多少
主张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多少没有统一标准,一般不超过5万。离婚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物质损害根据实际损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具体情节、当地经济水平、过错方的承担能力等因素综合确认。且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才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过错一方进行损害赔偿。
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的诉讼时效原则上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但如果当事人不知道自己权利受损的,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