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股份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股本总额为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在发起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应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数的35%。
3.股份发行、筹办等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由5~19人组成。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
1.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2.以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出资份额;
3.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公开募股;
4.股东的出资不能随意转让;
5.财务不必公开。
股份有限公司:
1.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2.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
3.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股票可以自由转让;
5.财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