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后的证照及资料
1.广州市、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2.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
3.国税登记证(正、副本)
4.地税登记证(正、副本)
5.公章、财务章及法人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验资报告书、有限公司章程、银行开户许可证、印鉴卡、产权证明及租赁合同复印件;银行开户申请表、存款单、进账单,密码表以及税务报到通知书。
个人成立公司流程
1.核准公司名称;
2.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办理验资手续;
3.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规定的文件;
4.领取营业执照;
5.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税务登记,领购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