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如果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等的,免责条款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零六条 【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签订免责协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合同订立阶段;
免资条款必须载于合同文本之上,或能够举证证明被免责条款的口头合同的部分。
2.使用清楚、明确,不易产生歧义的文字表述免责条款的内容;
是当事人提出免责条款所追求的基本目标,免除或减少未来风险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
3.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提出免责条款;
4.注意证据的保留;
5.对未在民法典分则中规定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