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出口退税流程是怎样的
(一)退税申报数据录入
数据申报数据录入包括两部分: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和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
(二)退税申报数据审核
进入“基础数据采集—〉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按〈审核认可〉键,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条件
进入“基础数据采集—〉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按〈审核认可〉键,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条件
(三)退税申报数据检查
数据加工处理—〉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
数据加工处理—〉换汇成本检查
数据加工处理—〉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
(四)预申报
数据加工处理—〉生成预申报数据,输入本次申报最大的
联号,或输入10个9,点击确定。预申报无疑点或将疑点调整后,才可以进行正式申报。
(五)正式申报
1、预审反馈处理—〉确认正式申报数据
2、打印退税进货、申报明细表
3、退税正式申报—〉查询本次申报数据—〉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点击增加,录入本次申报的申报年月,按回车,系统自动生成退税汇总申报表,核对各项数据无误后,点击保存,退出
4、退税正式申报—〉生成退税申报软盘,选择“本地申报”,输入路径,点击确定,正式申报完成
讲到这里,已完成退税电子数据的正式申报,企业办税人员将正式申报的软盘和有关退税申报资料上报到国税主管分局。
二、免税申报应如何操作
第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要求,“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时,不再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以及电子数据。出口货物报关单、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等留存企业备查的资料、应按出口日期订成册。“因此,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不再需要进行免税的录入申报。
第二,一般纳税人免税申报涉及的报表有《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主表。
三、货物发生退运了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条第三项规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出口企业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携其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生产型企业发生退运时,如果此笔货物退运之前已申报完出口退税,需要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将其做负数冲减掉,申报流程如下:
1、登录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输入申报的所属期。
2、点击左侧向导,选择单证申报向导下的单证明细数据采集,选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
3、进去数据录入界面。点击“增加”按钮,开始录入报关单数据。退运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注意退货计税金额是折算的人民币金额。如果这笔货物已经申报过出口退税了,则还需要进行明细数据的冲减,对应的需要录入“已冲减免抵退”和“冲减所属期”,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录入完成后,保存。
4、回到向导模块,点击“打印单证申请表”,选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进行申请表的打印。
5、在单证向导中点击“生产单证申报数据”,然后选中“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点击确定,进行数据申报。
最后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在税务局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