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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公证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收养公证的含义是什么?

收养公证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收养公证的含义是什么?
2023-04-25 13:38:17 来源:律速网

一、收养公证需提交的材料

(一)收养人应提交:

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

2、要求收养子女的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本人经济状况、有无抚养能力以及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交结婚证,未婚者提交未婚证明,离婚者提交离婚证明,丧偶者提交配偶死亡证明)及其复印件;

4、收养人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家庭、年龄状况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的证明;

5、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婚姻、子女状况证明;

6、县以上医院出具的不孕(不育)诊断证明;

7、事实收养公证应出具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共同生活多年的证明材料,如是捡拾的弃婴应出具捡拾弃婴的证明材料。

8、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应提供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证明,华侨收养的提供华侨身份证明。

(二)送养人应提交:

1、夫妻双方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子女情况和送养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

2、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需提交经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同意送养的书面文件;

3、孤儿的监护人有监护资格的证明和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及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三)被收养人的户口证明或出生证明及其复印件。

(四)特殊收养应提交:

1、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证明;

2、达到法定婚龄的,提交婚姻状况证明、户口证明或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被收养人有配偶的,提交配偶同意其被收养的书面意见。

(五)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订立的书面协议。

二、收养公证的含义是什么

收养公证是公证机关对收养人领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子女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其目的在于从法律上确认收养关系的成立,明确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保护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根据中国《公证暂行条例》规定,申办收养公证,应由当事人(包括收养人、送养人或者送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亲自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各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户口簿、工作证、退休证等。

(二)各方当事人同意收养或送养的申请书,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收养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该收养人婚后无子女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县以上医院出具的关于收养人身体检査证明,以及不育或绝育的证明等。送养人应提供有关医院出具的被收养婴儿的出生证、自己有两个以上子女的证明等。

三、办理收养公证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收养是公民按照法律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建立拟制血亲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应注意的问题有: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人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收养公证。

(二)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应当有收养协议。收养人与送养人必须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不得由他人代理。

(三)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的身份证明;

2、收养人的经济能力的证明;

3、被收养人的出生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4、收养人和送养人的婚姻状况;

5、收养人的健康证明和生育能力证明;

6、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7、收养协议(或草稿)以及公证机关规定的其他证明。

标签: 收养公证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收养公证的注意事项

(责任编辑:news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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