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出生胎儿有继承权吗
为了保障胎儿出生后的合法权利,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此可知,除了胎儿出生时就已经死亡的情形以外,我国民法典对胎儿的继承权作出了特殊规定,保留胎儿的继承权。
二、民法典未出生的胎儿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法典未出生的胎儿具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
《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三、法律是怎样保护未出生胎儿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十六条 【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胎儿预留份】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