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一方拒绝支付违法吗
抚养费一方拒绝支付违法。《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请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的权利不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法律依据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及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总的来说,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