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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不给工资可以劳动仲裁吗?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怎么办?

加班不给工资可以劳动仲裁吗?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怎么办?
2023-04-27 08:31:21 来源:巴中在线

一、

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的规定如下:

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2.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3.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1)元旦;

(2)春节;

(3)国际劳动节;

(4)国庆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4.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找法网提醒您,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

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加班工资的计算: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

加班不给工资可以劳动仲裁吗

加班不给工资可以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标签: 劳动合同

(责任编辑:news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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