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施工合同审查的内容
建设施工合同审查的内容如下:
1.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
2.工程类合同涉及大量的合同附件,要注意与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
3.竣工验收条款和付款条款是紧密联系的,因此要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此外,竣工验收又关系到交付、保修期等。
4.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特别要注意到工期延误、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无法验收时的违约责任等。
5.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还需要审查有关的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
二、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4.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三、建设施工合同能被解除吗
建设施工合同能被解除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承诺人拒绝修复的;
4.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承包人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三种情形:
1.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以上三种情形下,承包人解除权的行使,还须具备以下条件: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