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不配合变更怎么办
股权变更,股东不配合的,则股东可以购买变更的股权。如果股东不购买的,则视为同意变更。如果股权变更是内部变更的,则不需要股东的同意,只需与受让的股东协商一致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股东变更流程是什么
公司股东变更流程是:
1.去工商局提出申请;
2.提交变更材料(如股东名册、新股东的身份证明等);
3.领取《登记决定通知书》,再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