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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协理员工资标准是什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内容是什么?

劳动保障协理员工资标准是什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内容是什么?
2023-04-28 14:45:46 来源:名律网

劳动保障协理员具有下列待遇:在岗期间,享受政府支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120%,并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及时调整;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除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外,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增发适当的生活补助金。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标签: 劳动保障 监察条例 劳动保障作用 社会保障

(责任编辑:news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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