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如何清算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时,其财产清偿顺序如下:
1.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缴纳所欠税款。
3.清偿公司债务。
4.剩下的财产归投资人。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的责任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前,原投资人需通知债权人,此时债权人应及时申报债权。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申报债权是法律为保护债权人利益所作的专门规定,债权人在此时应及时申报债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承担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