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解除的合同应该如何处理
民法典中解除的合同的处理方式是对于尚未履行的应当终止履行,对于已经履行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于变更合同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解除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
解除合同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解除合同和撤销合同一样吗
解除合同和撤销合同不一样。撤销合同的,合同撤销后自始无效;解除合同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