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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合同法律效力的规定有哪些?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里?

终止合同法律效力的规定有哪些?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里?
2023-05-04 07:39:52 来源:律速网

一、终止合同法律效力的规定

终止合同法律效力的规定是:

1.合同权利义务消灭,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

2.合同附随义务发生,并进入履行阶段;

3.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特定权利和合同的特定条款仍然有效;

4.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合同终止的条件

合同终止的条件包括:合同解除;债权人免除债务;债务互相抵销或者归于一人;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债务人已经将标的物提存等。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三、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里

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标签: 终止合同法律效力的规定 合同终止的条件

(责任编辑:news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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