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职工因工伤可根据其工伤的情形,主要享受以下待遇:
1.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根据工伤程序,享受工伤医疗费;
3.享受工伤津贴;
4.需要护理的按月发给护理费;
5.残疾的或者死亡的,享受相应的待遇。
工伤待遇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待遇的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