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要求不缴纳社保单位能免责吗
一、
要是员工主动要求不用购买社会保险的,那么单位还是不能免责的。因为社保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使员工提出要求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
如果是这样子的话,最后公司购买社会保险了,员工也还得给钱。对此,在我国法律一般按如下比例规定:
1.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4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
2.医疗保险:以北京市为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单位10%,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
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0.8%,个人不交钱。
二、遇到员工不愿购买社保时,公司该怎么做
1.设法说服员工购买。通过加强公司对购买社保的好处的宣传及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对社保的相关规定,尽量使员工能全面详细地了解社保,并明确告知员工个人缴纳的部分在其离职后可以退出来这一事实!(但实际上很多企业巴不得省下这些成本!)
2.将员工不同意缴纳社会保险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之一。由于员工不同意缴纳社会保险可能导致在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要承担的各种费用金额较高,社保机构在现阶段对于用人单位参保前发生的工伤又不承担任何责任。因而对于员工外出较多、工伤事故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员工不同意缴纳社会保险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之一,全面规避发生工伤的风险。
3.针对那些流动性很强的工作岗位,员工不愿购买社保的,公司可以为其办理商业保险(如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等),或者单独购买工伤险,并事先发书面通知给他本人,通知其于某月某日提供相关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当然这样做也有可能补缴,但至少不会使公司被罚款!
4.为了避免今后再发生这样情况,公司可以在相关管理制度中明确提出相关规定,如在员工手册、劳动合同中写明公司将按照国家社保的有关规定交纳社保费用,并让其看完认可签字,只要他同意签了合同,到时候就强制办理社保!实在不行就劝退!但话又说回来,很多用人单位处于无人可招、无人可用的状况呢,怎么还劝退啊?我的建议是对于不愿意购买社保的部分员工,除满足上述第二项外,可以进行岗位变动。如安排到危险系数较小的岗位工作。
5.企业不为员工办理社保相关手续,还有一种的可能是员工“已经办理”了——比如很多城郊结合部居民已经参保了当地街道或者区的社保,且相关政策比普通社会保险更优厚,员工不愿意放弃。这种情况下叫员工写一份“自愿放弃参保”声明书,也可能成为企业免责的依据。
三、缴纳社保的具体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保属于强制性保险,任何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都是无效的。单位不给交社保可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答: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应以国家统计局计算职工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的上一年度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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