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不盖公章可以吗
合同不盖公章是可以的,因为盖章不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成立的时间
合同成立的时间是承诺生效的时间,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订立的原则是: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等。且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还应当满足不违反法律规定、意思表示真实、具有相应行为能力等条件,才会依法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