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不能领结婚证?
1.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五项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2.登记结婚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不做婚检可以领证吗?
婚前不婚检可以领取结婚证。
1.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