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合同免责的事由包括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约定具有效力的免责条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九十条【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二、免责事由有哪些类别
我国的法律中,经常采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是职务授权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受害人的同意、自助行为、受害人过错、第三人过错、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等。对于这些免责事由,有的学者将其分为两类,即正当理由和外来原因。将免责事由分为一般免责事由和特别免责事由这样两大类,更容易理解。
三、合同免责条款怎么写
合同免责条款应写明:免责的原因;免责的对象;免责的具体情形;免责条款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免责条款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采用特别的标识对与他人权利义务相关的内容提请当事人特别注意或者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