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受赠的财产归谁所有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给夫妻两人的除外;
如果夫妻一方受赠财产的事实发生在婚后,则该项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合同中确定该财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事实上,父母在婚前、婚后对子女的各种赠与是引发此类纠纷的主要源头,正所谓“婚前自家疼,婚后一家亲”,法律精神也在很大程度上与这一传统合拍。
二、哪些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
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 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 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如果要使自己婚前个人财产得到法律的保护,或者是将婚前个人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采取以下两条途径之一:
一是婚后将夫妻双方的名字均写到房产证上,这样,即使是婚前个人财产,相当于婚后达成了新的约定,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平分,而增加名字,只要到房产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就可以了。
二是婚前双方就到公证处对房屋做婚前财产约定公证,明确房屋归某一方所有,因房屋发生的债务、收益与另一方无关。通过上述方法,你可以避免日后产生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