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保险合同的零时生效如何认定
保险合同的零时生效的认定:
1.从投保单明确载明“本保单即时生效”可知,其在投保单中向张某告知商业险合同即时生效,也就是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而非在2019年5月5日0时才生效。
2.“零时生效”条款不属于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合同条款。附条件和附期限意味着合同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但在实务中保单均由保险公司自行打印好后由投保人直接签字。
3.“零时生效”条款应认定为格式条款。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法律效力。
4.“零时生效”违背立法宗旨及投保人预期。
二、
保险合同生效的具体情形:
保险合同生效的具体情形:
1.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或者义务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的内在意志和外在意思一致即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此要件是针对合同的目的和合同的内容而言的。
找法网提醒大家,要注意:纵使合同的生效的其他要件都具备,但合同的目的或内容违反了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也会使合同归于无效。
三、
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合同开始生效。
根据《保险法》 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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