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办理的条件具体是什么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8.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离婚证办理流程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补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