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工程资料档案保存期限中的长期,对应的是保存30年。《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电子政务项目档案保管期限为30年的对应《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中的长期,保管期限为10年的对应短期。第十七条电子政务实施机构和相关参建单位应通过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对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收集、鉴定、归档进行全过程的管理,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完整、有效和安全。电子文件定期归档,应将所采集的相关元数据一并保存。
二、建筑工程施工纠纷怎么解决
建筑施工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1、和解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自行(无第三方参与劝说)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通常它不仅从形式上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抗,还从心理上消除对抗。
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无论是否已经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只要终审裁判未生效或者仲裁裁决未作出,当事人均可自行和解。
和解也可与仲裁、诉讼程序相结合: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已提请仲裁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或调解书;
已提起诉讼的,可以请求法庭在和解协议基础上制作调解书,或者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法院记录在卷。
2、调解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
以法律、法规和政策或合同约定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在我国,调解的主要方式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以及专业机构调解。
3、仲裁仲裁是当事人根据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第三方(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纠纷各方都有义务执行该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
4、诉讼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裁判、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
电子政务项目档案保管期限为30年的对应《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中的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