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决: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败诉,没有财产可供偿还的,人民法院可以暂时中止执行,待其有执行能力后再进行执行。
如何处理:
1、胜诉方可要求法院把被申请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等有能力时再执行;
2、败诉方和债权人协商,告知目前无力偿还债务,让债权人给予一定的缓冲还款时间,延长债务的履行时限;
3、和债务人协商分期,减缓短时间内的还款压力。双方可以协商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划分还款时间和数额。
标签: 基层民事诉讼 财产偿还 失信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