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china.com

河南
当前位置:法律 > 正文

存在合同法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无效原因的债权不得申报吗?

存在合同法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无效原因的债权不得申报吗?
2023-05-06 11:33:45 来源:法制网

一、

哪些债权不得申报

(一)存在合同法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无效原因的债权;

(二)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

(三)无证据或者证据为虚假的债权、有相反证据证明为虚假的债权(申报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的债权,在补足证据前推定为不得申报)。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债权被申报的,管理人有权提出异议。申报人坚持申报的,管理人可以在债权表中另页记载,井载明所发现的问题,以供债权人会议作出决定。必要时,管理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确认。

二、

债权申报申请书范本

债权申报书范本

申报人: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被申报人:________公司(破产企业)

申报债权数额:人民币____万元

申报的事实和理由:

____ 年__月__日,申报人与被申报人签订_________合同。申报人依约完全履行了合同,但被申报人严重违约,至今只履行一部分,绝大部分没有履行。至 ____年__月__日,共欠申报人人民币本金____万元,利息____万元,共计____万元。其中,被申报人于____年__月__日的还款已经扣 除。

申报人计息依据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申报人计息公式是:___________。如果被申报人破产,申报人将追加申报日至破产宣告日期间的利息。

特此申报。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人民法院)

申报人:______公司

年月日

三、

债权人申报了债权可以同时起诉保证人吗

债权人申报了债权,可以同时起诉保证人。根据相关的规定,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债权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提出。

标签: 不得申报 其他法律规定 无效原因

(责任编辑:newscj)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