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1、民事诉讼离婚程序如下:首先要写好起诉状,然后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经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决离婚或者不准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怎么写诉状?
民事诉讼诉状包含五个内容,分别是: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的格式来写;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和提起诉讼的理由;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起诉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