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事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律师费标准:
10万元以下3000元—10000元;
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8%—6%;
5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6%—4%;
5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4%—2%;
2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2%—1%;
1亿元以上部分1%—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在上述比例以上协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