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
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3000-12000元/件。
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三、计时收费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以及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申诉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四、其他规定
1.民事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
2.反诉案件,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3.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五、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六、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