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指数期权是在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基础上产生的,是一种赋予投资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事先议定的敲定价格选择买(卖)股票指数期货合约还是不买(卖)该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权利。期权购买者付给期权的出售方一笔期权费,以取得在未来某个时间或该时间之前,以某种价格水平,即股指水平买进或卖出某种股票指数合约的选择权。第一份普通股指期权合约于1983年3月在芝加哥期权交易所出现。该期权的标的物是标准普尔100种股票指数。随后,美国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迅速引进了指数期权交易。指数期权以普通股股价指数作为标的,其价值决定于作为标的的股价指数的价值及其变化。股指期权必须用现金交割。清算的现金额度等于指数现值与敲定价格之差与该期权的乘数之积。
股指期货可以进行卖空交易。股票卖空交易的一个先决条件是必须首先从他人手中借到一定数量的股票。国外对于股票卖空交易的进行设有较严格的条件,而进行指数期货交易则不然。实际上有半数以上的指数期货交易中都包括拥有卖空的交易头寸。对投资者而言,做空机制最富有魅力之处是,当预期未来股市的总体趋势将呈下跌态势时,投资人可以主动出击而非被动等待股市见底,使投资人在下跌的行情中也能有所作为。
股指期货与股指期权交易的区别
股指期权与股指期货交易相比,区别在于:
(1)权利义务不同
股指期货赋予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即合约到期时,持有人必须按照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指数;而股指期权则不同,股指期权的多头只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股指期权的空头只有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2)杠杆效应不同
股指期货的杠杆效应主要体现为,利用较低保证金交易较大数额的合约;而期权的杠杆效应则体现期权本身定价所具有的杠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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