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就是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然而,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
(1)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
(2)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3)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
(4)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结婚后的房产证写名有哪些注意事项?
结婚后买房不建议随意增加夫妻或者子女的名字。如果增加了,对相应的增加的税费和法律后果要有所准备。
如果结婚后增加夫妻名字或者子女名字,可能会增加税费,并且有以下法律后果:
1、增加夫妻一方或者子女购房成本
国家为了限制炒房行为,在买房政策上做出了很多的调整。例如,一些城市规定了一般首套房首付比例三成,二套房首付比例四成、五成。如果添加成年子女的名字,子女成年后再购房,可能就按照第二套房计算了。
2、再买房可能交房产税
房屋产权证加子女名字,子女名下就有一定比例的房屋面积份额。若子女日后自己买房,且房屋面积过多,超过免税面积。那么,多出的份额就需要缴纳房产税。如果有2套100多平米的房子,房产税的影响也微乎其微,负担不会很重。但是如果房子多,比如三套以上的那种,税率可能也会越来越高。
3、离婚时仍然会有一定的房产分割问题
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二人的名字,但是一旦他们涉及到离婚,仍然还是会有问题。首付全部由男方出,女方只还了部分贷款,房子要怎么分?贷款明明是男方一个人在还,而女方却要分一半,又该怎么分?是不是很现实?要是双方都好商量还好,要是遇上不讲理的人,那问题就麻烦多了。
4、父母的房子可能被孩子配偶继承
凡事难料,如果子女万一发生意外,子女的父母和配偶均是房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婚前婚后房产都一样,子女的配偶也享有房产继承权,这就意味着一套房产有3个人继承。
5、不能任意出售、抵押房产
当遇到周转需要资金的情况,想将含有子女名下的房产处置,比如采取抵押、出售方式,这是不可行的。民法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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