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妨碍司法公正?
妨碍司法公正的正式定义为“具有妨碍司法公正倾向及意图的作为、一连串的作为或行为”(an act, a series of acts, or conduct which has the tendency and is intended to pervert the course of justice),具体表现在任何一种下列的行为:
中止刑事检控以换取报酬提出虚假的指控向调查人员提供虚假的陈述刻意协助他人逃避追捕恐吓、胁迫或骚扰证人证人故意不出席聆讯,以换取报酬捏造、藏匿或毁灭证据发布文章,刻意妨碍司法公正不当地中止检控使原来可能得以提出检控的法定程序受挫在知情的情况下协助另一人妨碍司法公正,即是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同样是犯罪。
妨碍司法公正如何规范?
1、加快立法进程,改革和完善审判体制,进一步贯彻规范《法官法》防止法官滥用裁判权。
2、隆法官之地位、厚法官之待遇、高法官之素质、严法官之纪律。马克思说过:“要运用法律,就需要法官”,法官的地位、待遇、素质、纪律是公正司法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3、强化执法外部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社会舆论的监督制约作用,净化执法环境,、切实克服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和职权非法干预主义。
4、推进司法改革,规范法官行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腐败现象,确保司法公正。
5、加大追究错案追究力度,改革和完善法院人事制度,真正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法院人事制度,使法院成为正义、平等、民主、文明、效率的司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