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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什么区别?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什么区别?
2023-05-09 08:05:47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哪个严重

集资诈骗犯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都是属于经济犯罪,要依据犯罪情节而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高量刑是10年。集资诈骗罪最高量刑是无期徒刑。相比较而言,集资诈骗量刑是更重的。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50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行为人不具有吸收存款的主体资格而吸收公众存款的。

二是具有吸收存款的主体资格,但其采取的方法是违法的,如有的金融机构为了争揽储户,违反中央银行的利率规定,采用擅自提高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进行不正当竞争,严重破坏了国家的统一利率政策,扰乱金融秩序。

所谓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行为人通过存款名义以外的其他形式吸收公众存款,从而达到吸收公众存款目的的行为。如有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批准资金互相组织吸收公众的存款,但并不按规定分配利润,分配利息,而是以一定的利息进行支付的行为。对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个人累计数额在20万元以上、单位累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本罪立案标准的第2项规定,“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这是以储户为单位对本罪立案标准进行量化。无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时间的长短,只要个人累计吸收储户30户以上、单位累计吸收储户在150户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本罪立案标准的第3项规定,“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局直接经济损失数额5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

这里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给存款人造成的直接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包括无法返还存款人的本金及同期银行利息,不包括间接经济损失。至于非法吸收存款时超过银行同期利息的部分,由于存在不合法性,不应当计算在直接经济损失之内。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谅解书怎么写

20xx年x月xx日,赵XX与吸收本人存款xx万元。事件发生后,赵XX于20xx年xx月向公安机关自首,现本案已移送到XX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赵XX被羁押在XX市看守所。事故发生后,赵XX的家人非常重视,当即替赵XX支付了吸收的存款xx万元,其后又积极与我们家属协商进一步赔偿事宜,并已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了全部的赔偿款xxxxxxx元。在协商过程中,我们了解到赵XX家庭也很困难,主要收入就是依靠微薄的农业种植和进城务工。这种困难情况下,赵XX及其家属依然积极筹措赔偿款进行赔偿,我们认为其悔过表现很好,其亲人也需要他的工作收入扶助;赵XX的行为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的痛苦,他的家人也因此十分痛苦,他已得到了应有的教训,我们并不希望继续造就新的悲剧,愿意原谅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因此,本人对赵XX的行为予以谅解,自愿不再追究赵XX的刑事责任,同时向检察机关提交《撤案申请书》,请求检察机关给予赵XX改过自新的机会,对本案予以撤案。此致XX市公安局XX市人民检察院受害者:李XX20xx年xx月xx日

标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 非法集资

(责任编辑:news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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