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律师费谁承担?
1、一般民事诉讼的律师费通常会由败诉方来最终承担。对于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或法律援助案件、知识产权类案件、仲裁案件、担保权诉讼案件、不当竞争案件等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1、通常情况下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是50------5000元/件;
2、如是财产关系的,按照所涉及财产的标的额,按以下比例计算收取费用:
争议标的收费标准:
1,0000万元以下1000元
10,001至100,000万元以下的按4%;
100,001元至500,000万元按3%;
500,001元至1,000,000万元按1%;
1,000,001万元以上按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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