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强制婚检的拒绝办法有:直接拒绝;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等。国家已经取消了强制婚检的规定,是否婚检视新人自愿选择。所以面对民政局强制婚检的情况可以向上一级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母婴保健法》第七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
婚前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
(一)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
(二)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
(三)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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