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主要依据的两个法规是《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程规程》。适用以上条例的是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法律依据
《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幼儿园工程规程》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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