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纠纷可以在哪里起诉?
借款合同纠纷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有仲裁协议的按仲裁协议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没有约定仲裁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对方借钱不还没有借条和证据怎么办?
债权人可以收集其他可证明欠款事实的证据来讨债。具体来说这些证据包括:
1.借据、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材料。
2.原告应当提供自己将标的物交付给被告的时间、地点及交付经过的证据材料。
3.对债务担保或者连带责任人,应提供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及其应当承担责任的证据材料。
4.设有抵押物的债权,应提供抵押物的收据等,说明抵押物的种类、数量、价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