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司法定代表人具备的条件都有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人具备的条件是: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
1.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3年的;
2.因经营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3年的;
3.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3年的;
4.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5.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二、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属于公司的股东,且存在滥用公司独立地位,逃避债务的情形,则应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具体承担的民事责任,应视实际的情形而定。
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
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区别
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而董事长是董事会的主席;
2.产生方式不同,法定代表人由法律规定、或法人之章程规定。而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