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继承是否一定需要提起诉讼才能行使继承权?
当然不是!
如果继承人之间达成共识,基于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当然不用动用司法资源予以解决。但实务中并非那么简单。为了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现实中基本跟财产管理相关的机构对于没有所有权人授权情况下财产转移的审核都比较严格,导致涉外继承中即便不用提起告诉,继承人们想要顺利继承遗产也是困难重重。
所以,一般情况下继承人想要在国内顺利拿到遗产最好经过公证程序。公证程序分为法定继承权公证和遗嘱公证。这两类公证在所有文书齐全并且经过有关公证机关进行有效公证后,继承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和有效公证文书后继承遗产的过程才会顺利很多。
二、办理涉外继承公证要注意什么?
1、注意时效。
有的国家对继承的时效规定较短,有的国家认证时间很长。为了防止因超过继承时效而给国家和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为了防止因超过继承时效而给国家和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公证机关应及时办理涉外继承公证,及时出具有关公证文书。
2、在国外设立遗嘱的检验和效力的确认。
对遗嘱的检验是指确定遗嘱是否为遗嘱人本人所定,遗嘱的内容和形式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我国法律,遗嘱受益人有无变更等。根据司法部规定,对国外设立的遗嘱,其形式和内容应符合遗嘱行为地或遗嘱人依据地的法律,经当地法定机关检验认定有效,并经当地公证和我国使、领馆认证的,可以直接承认其效力,但遗嘱内容违反我国法律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