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人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5个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30周岁。
另外,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和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规定的限制。
收养人条件增“无违法犯罪记录”规定:
一审稿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四个条件: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一审后,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和社会公众也提出,为保障被收养人的健康成长,建议增加规定收养人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这一条件。
二审稿采纳了这一建议,在“收养人的条件”条款中增加了一项条件:收养人应当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