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告知施工人员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负责工程的常规安全检查活动;对施工现场的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以及在发生经济情况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等。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