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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管辖权异议如何提起?起诉状应当记明哪些事项?-世界视讯

交通事故管辖权异议如何提起?起诉状应当记明哪些事项?-世界视讯
2023-06-08 10:52:12 来源:法制网
一、

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法院根据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确定,两个地方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由当事人二选一


(资料图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

交通事故管辖权异议如何提起

诉讼当事人(仅限于原告与被告)认为受诉法院对于本案没有管辖权的,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内向受诉人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找法网提醒您,如果受诉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确实没有管辖权的话,受诉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如果受诉人民法院经过审查,仍认为自己有管辖权的话,可以驳回当事人的异议申请当事人对于受诉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申请,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三、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起诉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起诉,应自事故发生后三年内,带本人身份证、起诉书及副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材料,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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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ews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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