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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是什么
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条文注释
本条规定沿用了劳动法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有四,即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按照以上四个程序进行处理或者申请处理
对具体的劳动争议案件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要经过法律规定的四个阶段通常情况下,由协商后调解解决的争议案件最多,其次是仲裁阶段,最后到诉讼阶段的只是不服仲裁裁决的一部分案件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双方均有权申请调解、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也有权自行协商解决
村干部拉票贿选怎么处理
村干部拉票贿选的,不构成犯罪的,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破坏选举罪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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