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止的产生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资料图】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中止履行
合同中止履行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