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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因感情不和离婚可以吗?夫妻感情不和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当前视点

夫妻因感情不和离婚可以吗?夫妻感情不和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当前视点
2023-06-09 11:08:48 来源:法评网


【资料图】

夫妻因感情不和离婚可以吗

离婚是一种自由,夫妻因感情不和离婚是可以的

不准离婚的情形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很多女性在此期间,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会加大女性的压力因此,法律做如上规定是一种较人性化的处理,是对妇女及儿童的一种特殊保护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有些夫妻是在一时冲动下提出的,所以经过法院审查后发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双方经过一个冷静期,再慎重思考婚姻问题,规定六个月之内不能再起诉实际上就是要给双方这个考虑的时间,所以这期间不能提出离婚是很自然的事情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我国法律在考虑到军队担负的特殊任务和军人职业特点,对军人婚姻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护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另一方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四、夫妻感情未破裂

两个人从相识、相知、相恋再到生儿育女,非常不容易,这些都是通过双方的努力才得来的家庭,所以如果夫妻感情还能修复,还存在和好可能,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夫妻感情不和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夫妻感情不和的认定标准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一般会从婚姻感情基础、离婚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或者具有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之情形的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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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ews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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