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个体营业执照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资料图)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