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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的内容是什么?新公司成立后要做的事有哪些?

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的内容是什么?新公司成立后要做的事有哪些?
2023-06-12 16:17:13 来源:名律网

新公司成立后要做的事有

1、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资料图】

2、凭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请刻制印章;

3、开立银行账户;

4、办理纳税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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