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劳动法产检假规定是什么
1、怀孕的女职工,在工作时间接受产前检查,算作工作时间产假一般是98天,特殊情况可延长各地产假规定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2、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3、该法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产检假要开证明吗
产检假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是否要开证明的条例,不同公司不同地区有不一样的处理方法有些公司是让提供每次产检预约时间的复印件,也就是产检预约单,或者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等总之,大家去产检就把各种资料都留下来,有个说法总比没有的好
三、产检假有次数规定吗
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因此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和天数,但根据这条实践中认为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产检假是按医嘱来进行,只要是医生认为有必须检查那就必须检查,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关的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