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china.com

河南
当前位置:法律 > 正文

破坏军婚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烈士家属享有哪些特别的待遇?抚恤金如何领取?

破坏军婚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烈士家属享有哪些特别的待遇?抚恤金如何领取?
2023-06-14 08:58:31 来源:法治通


【资料图】

烈士家属享有哪些特别待遇

1、一次性抚恤金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相当于烈士本人40个月工资的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

不属于前款规定范围的烈士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工资

2、一次性增发抚恤金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立一等功的,增发25;立二等功的,增发15;立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3、一次性特别抚恤金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除按照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上述三项一次性抚恤金发给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4、定期抚恤金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烈士遗属,由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还可定期领取一定的抚恤金

(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三)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标签: 烈士家属待遇 抚恤金 烈士遗属

(责任编辑:newscj)
关闭